各有关单位和个人:
为做好2010年财务决算工作,保证财务决算各项指标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在年底认真做好年终清理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凡在财务处借用各种款项的部门和个人,在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或还款手续。若票据不齐全,请向有关单位索要并及时向财务处反馈。否则,财务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暂时停发借款人工资。12月20日起,财务处停止对外领用限额空白转账支票,停止对外签发转账支票和办理对外汇款业务,停止报账,处理年终财务结转事宜。特殊情况须经校主要领导批准。
财务处
2010年12月9日